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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2011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的通知

2011-05-04 | 阅读 5383 次

各有关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监函〔2006〕62号)有关规定,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由省注册中心统筹组织开展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为提高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保证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将于月份举办第期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注册有效期内且20092010年未参加必修课学习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学习内容

    1、《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教材》,内容包括:(1)工程监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职业道德、责任风险、保险、担保;(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安全监理质量监理。

3、工程案例交流与分析等。

    三、学习安排

期数

学习时间

学时

性质

学习地点

3

517日-20

48

必修

华山宾馆(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20号)

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或打印报名表到注册中心财务缴费

第三步:缴费后自行上网打印学习凭证,持学习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到上课点学习。

五、收费

450元/人(含教材和资料费)。

六、其它事项

1、我中心已启用新报名系统,请各位学员尽量填写个人完整的信息并采用网上缴费形式,自行打印《学习凭证》,学习结束后可在注册中心网站上查询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2、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2、83754265,联系人:于泳谦、黄国伟。

3、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0-86372198、8637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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