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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筑师设计辅导: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2011-05-13 | 阅读 2616 次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各种类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都立足于处理好功能要求、艺术形象和技术条件这三者的关系。其中,物质功能和审美要求的满足是设计的目的,而技术条件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建筑功能涉及到建筑的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等问题。其中空间组织是问题的关键,空间组织是靠合理的动线(人流、物流、货流、设备流)来保证的。
  公共建筑的单一空间设计来源:考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所以功能对于单一空间的量、形、质就有相关的规定性:
  量——合适的大小(面积)、容量(体积);
  形——合理的形状
  质——反映空间品质的采光、通风、日照等条件。
  一个空间要有合适的量、形,在此基础上要有合理的门窗设计,包括位置、数量、形状、开启方式、高度等,门窗设计是决定空间品质的基本因素,同样是建筑功能问题的重要方面,应在设计中综合考虑,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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